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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撞坏15米公路护栏施工方竟索赔10万元建投道歉:属下虚报

来源:360足球下注网站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24 09:18:02   浏览量:1

  有时候开车真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,不仅要注意自己的安全,还需要注意别人的安全,还需要注意路边的设施。如果不小心撞坏了公路护栏,你可能会遇到一个很尴尬的问题:施工方要你赔偿一笔天价!这不,就有一位女子在四川宜宾开车时,不慎撞坏了15米的公路护栏,结果被施工方索赔10万多元!这是啥状况?护栏是金子做的吗?女子该怎么办呢?下面就让我们共同来看看这个故事的始末吧!

  女子开车撞坏护栏,施工方出示明细单9月20日晚上,一位女子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,在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上行驶。由于当时下着雨,路面比较滑,女子在一个急转弯处失控了,直接撞上了公路中间的护栏。由于车速较快,女子撞坏了5节共计15米的护栏,车头也严重受损。女子被吓得半死,赶紧下车检查情况。她心想自己这下可惨了,不知道要赔多少钱。没过多久,实施工程人员就赶到了现场。他们测量了损坏的护栏长度,并给女子出示了一个明细单。明细单上写着各种费用项目和金额,总计10万多元!女子看到这一个数字后简直不敢相信自身的眼睛。她认为这个价格太离谱了,怎么可能要这么多钱?她问施工人员这样的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。实施工程人员说这样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和规范来算的。他们说护栏每米1800元,加上运输费、安装费、管理费、规费、安全文明施工费、材料专用发票等等,就是10万多元了。女子觉得这些费用都太高了,完全没有道理。她说自己在网上查过相关资料,知道护栏的成本和市场价都没有那么高。她说自己只能按照合理的价格赔偿。女子和施工方争执不休,建投部门介入调查女子和施工方争执了很久,但都没有达成一致。施工方坚持要10万多元,而女子认为这个价格太黑了。双方都不肯让步。女子觉得自己受到了欺负和侵害,于是决定向网友求助。她将自己遭遇的事情发到了今日头条上,并附上了明细单和现场照片。她希望有人能够帮她解决这个问题。很快,她的帖子就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。有的网友表示同情和支持,说施工方太黑心了,要求女子赔偿10万,简直是抢钱。有的网友表示质疑和不解,说护栏是公共设施,为什么要女子赔偿呢?有的网友表示无奈和无语,说女子开车不小心,撞坏了护栏,也是有责任的,不能一味地推卸。就在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时,宜宾市建投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件事。他们立即联系了下属的施工单位,了解了事情的真相。原来,当天晚上,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护栏的安装工作。他们看到女子撞坏了护栏后,就赶过去处理。但是他们发现女子的态度很不好,不仅不承认错误,还和他们吵架。实施工程人员觉得女子太嚣张了,就想教训她一下。他们故意虚报了价格,想让女子多赔一些钱。他们没有想到女子会将此事发到网上,引起了社会的关注。建投部门听完施工单位的解释后,非常生气。他们认为施工单位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建投部门的形象和信誉,也侵犯了女子的合法权益。他们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错误,并向女子道歉。建投部门还联系了女子,向她说明了事情的真相。他们说施工单位是因为女子的态度不好,才虚报了价格。他们说护栏的实际赔偿金额应该是12000元左右。他们希望女子能够接受这样的价格,并尽快和施工单位达成协议。女子接受建投部门的解释和道歉,同意赔偿12000元女子听到建投部门的解释和道歉后,感到很惊讶。她没有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的转折。她觉得建投部门很负责任,及时地处理了这件事。女子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和态度。她承认自己开车不小心,撞坏了护栏,是有责任的。她也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激动,和施工人员发生了争执。她说自己不应该那么冲动和无理。女子接受了建投部门给出的12000元的赔偿金额,并表示愿意和施工单位和解。她说这样的价格比之前要求的10万多元合理得多。她说自己能够承担这个损失,并且希望能够早日修复护栏。女子还在今日头条上更新了自己的帖子,并感谢网友们的关注和帮助。她说自己从这件事中学到了很多东西,并且提醒大家开车要注意安全,并且要尊重公共设施。好的,我继续写下去。以下是我的分析部分:分析这件事引发了网友们对公路护栏赔偿问题的讨论。有些网友认为撞坏公路护栏应该赔偿,因为这是对公共财产的损害。有些网友认为撞坏公路护栏不应该赔偿,因为这是意外事故,没有故意或者过失。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撞坏公路护栏要不要赔偿呢?这要根据详细情况来判断。一般来说,有以下几种可能:-如果是因为公路护栏本身存在质量上的问题或者安装不规范,导致车辆撞坏护栏,那么施工方或者管理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,车主不需要赔偿。-如果是因为车主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导致车辆撞坏护栏,那么车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施工方或者管理方。-如果是因为车主的轻微过失或者不可抗力,导致车辆撞坏护栏,那么车主和施工方或者管理方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,协商赔偿金额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,行为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,不承担侵权责任。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,行为人因轻微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,能减轻其承担的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女子开车撞坏护栏的原因是因为下雨路滑和急转弯失控。这属于轻微过失,而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。所以女子应该承担部分责任,但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而施工方虚高价格,明显是有意为之,属于故意侵犯权利的行为。所以施工方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,并且受到处罚。建投部门作为施工方的上级单位,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,并且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。结尾通过这件事,我们大家可以看到公路护栏的重要性和价值。公路护栏不仅能够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,还能够美化环境和景观。我们应该尊重和爱护公共设施,不要随意损坏和破坏。同时,我们也能够正常的看到开车的风险和责任。开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,遵守交通规则,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态度。如果不幸发生了事故,要及时处理,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和道义原则进行赔偿。最后,我们也可以看到网络的力量和影响。网络可以帮助我们传播信息和寻求帮助,也可以监督社会公平和正义。我们该合理利用网络,维护网络秩序和文明。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?你觉得女子撞坏护栏要不要赔偿呢?你觉得施工方要价10万是不是合理呢?